所党委批准10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经本人申请,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所党委于623日审查批准10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们是二室:陈章培、高翔、黄菲;五室:董爱义;十八室:葛广波、朱旭东;新兴公司:王天雁;凯特利公司:田益辉;新源公司:于强;智鑫公司:金美华。(文/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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