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能源基础楼(原膜工程实验楼)维修改造项目通过验收

  725,由中科院条财局王志刚(原基建局副局长)、沈阳分院资产财务室主任陆祖祥带队,新疆分院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组对我所能源基础楼(原膜工程实验楼)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了验收。 验收会由王志刚主持,我所副所长冯埃生及基建办、综合处、能源研究技术平台、财务处、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志刚对验收工作组提出了要求;基建办主任杨学成代表我所向验收组做了能源基础楼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汇报。 

  验收组分为管理使用、建筑安装、档案、财务四个专业验收小组。通过查看现场、审阅财务和档案等资料,验收组认为,能源基础楼维修改造项目完成了实施方案批复的全部内容,符合设计要求,财务和档案管理严谨规范;验收意见为:“该项目符合《中国科学院修缮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中国科学院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冯埃生对验收组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并要求基建办要不断总结经验,更好地做好基本建设工作。(文/见闻  图/刘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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