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被科技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根据科技部《关于确定武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等58家机构为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国科发火[2009]555号)文件内容,我所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2008年,科技部、教育部和中科院联合启动“国家技术转移促进活动”,其目的是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促进技术转移。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由科技部组织开展技术转移示范工作,通过选择和扶持引导不同类型、不同发展模式的技术转移机构进行试点,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整体服务能力,创建一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带动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2008年第一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批准了76家单位。我所因在技术转移转化方面的突出成绩,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被确定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是对我所产学研工作和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鼓励和支持,我所将进一步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工作,促进高新技术向企业辐射和转移,在传统产业改造、新兴产业培育、产业升级以及在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文件精神,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将纳入科技部创新环境与产业化建设的工作内容,将在国家科技政策引导计划中安排技术转移专项经费,支持促进技术转移的服务行为和示范机构的能力建设。(文/王亮)

  链接:《关于确定武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等58家机构为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国科发火[2009]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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