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化物所长兴岛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开展《化物所长兴岛园区》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园区规划概况

  原规划规模: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长兴岛园区选址位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内,规划总面积67.37万平方米。

  原规划功能布局:区内规划生活配套区、行政科研区、高技术区和产业化区四大功能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联系人:魏继

  联系电话:13942871823

  三、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进行意见表述。

  邮箱地址:weiji@dicp.ac.cn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大连化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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