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能源化学实验楼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2019年6月20日,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组织验收组对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能源化学实验楼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能源化学实验楼

  二、建设地点: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化物所园区内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表、专家意见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

  五、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411-84379998

  电子邮箱: 2017058047@qq.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镇山路9号

  邮政编码:116318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大连化物所能源化学实验楼环保验收报告表

  附件2: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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