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研究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期发布了一系列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请有意申报的研究组根据通知要求和注意事项在截止日期前申报。

  一、《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1.资助领域:申请人可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合作。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项目执行期:3年(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4.接收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8年6月20日至9月17日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年9月10日至17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

  1.资助内容说明:NSFC将向中方申请人提供中方科学家访问日本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日方科学家访华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JSPS将向日方申请人提供日方科学家访问中国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中方科学家访日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

  2.资助年限:合作交流项目的期限为2年9个月,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资助经费及说明:每年每方的交流量不超过60人天。NSFC向每个项目的中方申请人提供2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经费资助,用于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中方申请人应据此与日方合作伙伴共同商定互访交流计划。

  4.接收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8年7月5日至9月5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年8月30日至9月5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公共节假日期内不予接收。

  三、《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法语区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1.资助领域:无领域限制。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9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全部为直接经费。

  3.资助内容:人员交流互访。根据我委与FNRS双方协议,交流经费按“派出方”原则进行资助,即双方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为开展双边交流所需的出访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费。

  4.项目执行期:2年(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5.接收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8年7月4日至9月28日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年9月24日至28日,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公共节假日期内不予接受。

  联系人:科技处 卢歆怡

  联系电话:84379201

  电子邮箱:luxinyi@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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