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

  根据《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管理办法》《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财政厅关于开2018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所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介绍:(详见:http://www.zhxf.cn/info/2432/346155.htm?from=groupmessage

  二、杰出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条件: 

  (一)、培养的杰出人才(2018至2020年全省共支持10名左右,入选可获得3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1.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2.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

  3.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4.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5.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1963年3月6日)之后出生。做出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的杰出人才(2018至2020年全省共支持10名左右,入选可获得3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国(境)外引进的杰出人才: 

  1.是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

  2.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3.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辽宁急需紧缺的其他杰出人才。

  4.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5.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6.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1963年3月6日之后出生)。做出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省外引进的杰出人才: 

  1.引进时未全职在辽工作或在辽工作不满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2.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3.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

  4.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5.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6.年龄一般应在55岁以下(1963年3月6日之后出生)。做出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培养的青年拔尖人才(2018至2020年全省共支持500名左右,入选可获得5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1.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或艺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6日之后出生)。

  (四)、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2018至2020年全省共支持200名左右,入选可获得5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国(境)外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 

  1.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在海外工作3年以上。

  2.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或艺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6日之后出生)。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辽宁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海外工作年限要求。

  省外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 

  1.引进时未全职在辽工作,或者在辽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或艺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6日之后出生)。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辽宁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申报要求: 

  1、请按照申报项目分别填写《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申报书》《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汇总表》并准备有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内容如下:

  (1)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另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

  (4)主持或参与的主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获奖证书或入选文件复印件。

  (7)发表的1-3篇高水平文章证明材料。

  (8)个人简介材料。

  (9)国(境)外引进的杰出人才需提供海外任职证明材料。

  (10)其他有关材料(如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资质证书及权威机构或用户对产品的评价等材料)。

  2、请于6月15日前将《申报书》(双面打印)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至人事处。电子版需提供《申报书》(word表格)、《汇总表》(Excel表格)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须扫描成2个PDF,即身份证明材料(上附加材料(1)-(4))和成果证明材料(上述附加材料(5)-(10)),打包发送至xiejin@dicp.ac.cn

  3、 申报者报送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保密信息,涉密人员申报材料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报送。如有涉密内容的,先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报送。

  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2018年全省将选拔50名左右,入选者将获得100万元科研经费) 

  具有中国国籍,在2018年3月6日前全职在辽工作2年以上,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主持完成重大科技项目,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

  2.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3.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5.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二)“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创新领军人才(2018年全省将选拔30名左右,入选者将获得100万元科研经费) 

  应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国(境)外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 

  1.一般应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

  2.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3.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含)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主持完成重大科技任务,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

  5.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6.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7.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8.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省外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 

  1.引进时未全职在辽工作或在辽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2.主持完成重大科技任务,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

  3.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4.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5.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6.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7.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三)“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2018年全省将选拔50个左右,按支持力度不同,入选团队可获得100万、300万、500万或1000万的科研经费资助) 

  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海内外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应符合下列条件:

  1.团队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2.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含顾问),其中50岁以下的一般不少于1/2,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5.团队所在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业内处于优势地位。

  6.团队成员与在辽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其中团队带头人及1/2以上团队成员应全职在辽工作(每年工作不少于9个月)。

  7.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8.自主培养的团队,其带头人应符合《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要求;海内外引进的团队,其带头人应符合《辽宁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中创新领军人才的要求。

  申报要求: 

  1、请申请者分别填写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和《汇总表》,并准备有关附件材料。

  2、请于6月15日将《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和附件材料胶装成册(一式5份)(勿过度装订)报送人事处。其中《申报书》(Word表格)、《汇总表》(Excel表格)和附件证明材料(PDF格式),附件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含有关印章或签字等相关内容)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iejin@dicp.ac.cn

  3、申报者报送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保密信息,涉密人员申报材料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报送。如有涉密内容的,先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报送。

  注意:同一申报人(包括团队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通过1个渠道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类别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6月15日

  联系人:解进、吴闯

  联系电话:84379103、84379341

  电子邮箱:xiejin@dicp.ac.cn、wuchuang@dicp.ac.cn

  附件: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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