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甘井子基地入驻项目的通知

  根据大连化物所与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共建大连中科双创研究院合作协议》,在甘井子区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甘井子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向全市公开征集入驻项目。 

  一、项目申报领域

  生命健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仪器研制等领域。

  二、项目入驻条件

  (一)项目主体需在相关领域拥有行业领先、技术含量高、产业化可行、市场前景好的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创新型产品,并能对产业创新培育和转型升级起到良好的引领和促进作用。科技创业企业服务的项目,经评估后也可入驻基地。

  (二)入住项目应属于高新技术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的范围,市场化、产业化前景广阔、技术含量高、拥有产权明晰的科技成果或创新型产品。生产或研发过程中不产生大量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等。

  (三)入驻项目包括种子项目、孵化项目和培育项目:

  1、种子项目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品或服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未来有明确的成立公司的规划。

  2、孵化项目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有至少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发明专利申请。初创期项目,专利权人为项目公司,或公司已经取得该专利的书面许可。

  2)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创业团队主要人员持股比例不低于20%,入驻后第三年年销售收入应达到100万元以上。

  3、培育项目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公司成立不足3年,实收资本1000万以上或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2)公司入驻后,当年销售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

  3)公司或其母公司拥有至少2项授权发明专利,如专利权人是母公司,入驻公司需取得该专利的书面许可。

  4)入驻公司或其母公司与大连化物所已签署联合研发新技术、完善现有技术或共建相关技术的平台协议。

  三、项目申请要求

  入驻基地的项目主体向基地递交《大连化物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甘井子基地入驻申请表》和《商业计划书》。经大连化物所与甘井子区政府联合评审通过后入驻基地。

  四、项目入驻要求

  项目主体在入驻基地时,须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入基地,或在成立公司时,以基地作为公司注册地址。

  五、项目征集时间

  此次入驻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419日,请各申报主体按时完成项目材料(如附件所示,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孙亮、中科化物 陈瑞奎 

  联系电话:0411-84379575、84379791

  电子邮箱:lsun@dicp.ac.cn、ruikui@dicp.ac.cn

  附件:

  1大连化物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甘井子基地入驻申请表

  2项目商业计划书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本站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备案号:辽ICP备05000861号-1 辽公网安备2102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