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研究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期发布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项目指南》,2018年双方将共同支持约20个合作交流项目和10个双边学术研讨会。请有意申报的研究组根据通知要求和注意事项在截止日期前申报。

  (一)项目年限

  合作交流项目的实施期限为2年(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双边学术研讨会的召开时间应在2018年7月至12月之间。

  (二)资助经费及说明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将向中方申请人提供中方科学家访问韩国的双程旅费和韩方科学家来华访问的生活费及访华期间必要的城市间交通费,NRF将向韩方申请人提供韩方科学家访问中国的双程旅费和中方科学家访问韩国的生活费及必要的城市间交通费。NSFC向每个项目的中方申请人提供15万元人民币的专项经费资助,用于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中方申请人应据此与韩方合作伙伴共同商定互访交流计划。

  对于双边学术研讨会项目,会议地点所在国资助机构(NSFC或NRF)将提供双方参会人员的食宿和举办会议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租用、论文集印刷等);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将由派出方的资助机构(NRF或NSFC)提供。

  (三)申请资格

  申请本项目须具备以下资格:

  1、中方申请人需是2018年12月31日(含)之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员;

  2、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3、双边学术研讨会的参加人员中韩各方需至少来自3个单位。中方参会人员须是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员。

  (四)限项规定

  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五)受理时间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2月2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年1月29日至2月2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科技处 卢歆怡

  联系电话:84379201

  电子邮箱:luxinyi@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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