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度在大陆举办两岸会议计划的通知

各研究组:

  为落实中央对台工作精神,大力推动中科院与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中科院对台工作总体部署,现进行2018年度在大陆举办两岸会议计划的申请。请有关研究组于10月12日前将2018年拟在大陆举办的两岸学术会议计划尽快报送。申报要求如下:

  通过院ARP系统“国际合作”中的“海峡两岸会议”模块进行申报,并同时报送一份盖所章的纸质材料寄至院港澳台办。如需经费支持,请详细说明经费预算(注意:院拨付经费仅用于资助台湾学者应邀出席学术活动期间的费用,不含往返旅费)。会议举办地点如不在申请单位所在地,应有与会议举办地当地高校、学术单位或学术团体(或本院系统单位)联合办会的说明。会议申请获得中科院港澳台办批准后,请于会议召开前一个月通过ARP提交会议筹备情况,并在会议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会议总结。会议筹备应按批准计划执行,如需临时调整须报院港澳台办批准。

  联系人:周玉红

  联系电话:84379175

  电子邮箱:zhouyuhong@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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