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启动2016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启动2016年度“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研究组:

  近日收到中科院《关于启动2016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启动2016年度“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现面向全所征集2016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和“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候选人。

  一、推荐标准及范围:

  国际科技合作奖:

  1、在我院国际科技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水平外籍科技与管理专家,具体内容参看《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发际字〔2007〕26号)。

  2、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3、已获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友谊奖”或“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的外籍专家,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

  1、在我院国际科技合作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外国青年科学家及其院内青年合作者,具体内容参看《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发际字〔2014〕101号)。

  2、外国青年科学家应具有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申请当年1月1日(含)未满45周岁。

  3、我院青年科学家应属于我院全职在岗科研人员,且申请当年1月1日(含)未满45周岁。

  二、申报材料:

  1、本年度采用ARP系统申报,不再接收其他纸件申报材料。

  2、ARP申报系统将从2016年9月12日24:00开通,请各单位申请人登陆ARP“国际合作”模块下“国际科技合作奖”/“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进行填报。填写完整后提交各级管理部门审核后,将数据上报至院级系统。

  3、附件要求。所有附件材料需按要求保存为单一文件(word或pdf格式)后上传至在线系统。附件内容顺序参照《国际科技合作奖附件》/《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附件》(见附件),无相应附件内容的,注明“此部分无内容”。

  4、申报要求:

  a、材料要翔实可靠,数字准确,重点突出;

  b、对曾申报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友谊奖”或“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但未获奖的外籍专家,申报时须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时间;

  c、上一年度通过初审但终审落选的候选人,可直接进入本次评奖终审环节。请相关推荐单位重新报送申报材料并与我局取得联系后确认。

  d、涉及保密的内容请勿在申报材料中列出;

  e、为配合获奖专家的授奖仪式及宣传,请各申报单位注意及时收集和事先准备中外双方合作的影像资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日期: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2日0:00

  所内联系人:卢歆怡 科技处 (89201 luxinyi@dicp.ac.cn) 

  院联系人:赵芳芳、张宁宁

  电 话:010-68597521/7580

  Email:nnzhang@cashq.ac.cn

  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ARP中心联系。

  联系人:秦颖 010-58812020转0

  附件:

  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相关材料 

  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相关材料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本站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备案号:辽ICP备05000861号-1 辽公网安备2102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