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条件保障与财务局、监察审计局关于印发<院属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分类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研究组、管理及支撑部门:  

  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有关规定,更好地服务中国科学院创新发展,确保我院“率先行动”计划和国际化推进战略的实施,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条件保障与财务局、监察审计局根据外交部、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对部分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实行分类管理的意见和要求,制订《院属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分类管理实施细则》。现将管理细则予以转发,请各研究组、管理及支撑部门按照规定执行因公临时出访任务。 

  联系人:科技处 卢歆怡 89175

  附件: 

  1. 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条件保障与财务局、监察审计局关于印发《院属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分类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 《院属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分类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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