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贯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各研究组、管理及支撑部门: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大连市委宣传部、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科院安保办要求,结合所长办公会议精神和我所科研工作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夯实我所安全工作基础,保持良好的科研环境,综合管理处拟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学习活动。现将活动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学阶段(2014年12月16日-2015年2月28日)

  各研究组组长和安全员组织本组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明确其中各项规定,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强化各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各研究组应做好新《安全生产法》自学阶段的总结工作,经组长签字后于2015年3月底前报综合管理处备案。自学的学时计入本部门年度安全培训总学时,接受所安全考核。

  参考学习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4:

  附件1、 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关于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

  附件2、新《安全生产法》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央主流媒体大力宣传解读

  附件3、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

  二、集中宣贯阶段(2015年4月-5月)

  综合管理处将组织专项培训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就新《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同时利用所安全培训在线考试系统,补充题库,组织全所人员进行在线考试,进一步提升并检验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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