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的通知

  为落实“创新2020”和“135”发展战略,根据《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管理办法》,院国际合作局启动2014年度中国科学院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和申报流程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须为院属科研院所或大学。  

  2.推荐项目符合本单位(部门)“一三五”规划的国际合作重点工作。  

  3.合作方之间已有明确的合作意向,且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和合作成果。  

  二、 支持力度及重点  

  对外重点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三年,资助金额120万元左右。将围绕我院当前科技创新重点任务和院国际科技合作战略需要,重点资助:  

  1.由我院牵头发起和参与的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国际计划;  

  2.新学科,新生长点,新交叉点的合作项目;  

  3.高层战略论坛和前沿研讨会衍生的合作项目;  

  4.与不同国家和地区合作开展的前瞻性、战略性项目;  

  5.我院科技创新优先领域的一流科研团队项目;  

  6.由我院领导和国外合作机构及其相关负责人达成共识的项目和计划。  

  三、 申报材料准备  

  (一)初审材料  

  1、填写《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建议表》(附件1-1),一式三份,由项目申请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汇总表》(附件1-2),并加盖公章。  

  3、与合作方签署的有效的项目合作意向书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二)终审材料  

  1、通过初审的项目,须在接到项目终审答辩通知后,通过ARP在线填写《中国科学院对外合作重点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1-3),由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国际合作局。  

  2、按终审通知要求准备项目答辩报告(PPT)。  

  3、项目申报所需的其他附件材料(论文、获奖证明等)  

  四、 申报时间及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请于10月10日将项目初审材料一式三份(不装订)提交至国际合作局,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每个项目申请单位原则上允许推荐1-2个项目,若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还未验收)的其他院内外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对外重点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本年度通过初审但未予立项的项目将进入院国际合作项目库,项目库中的项目自动进入下一年度项目终审,连续两年未获得立项的项目申请,将从项目库中自动清除。  

  联系人:杨伟伟 李婉君 

    邮箱:yangweiwei@dicp.ac.cn    lwj@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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