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公临时出国进行事前和事后公示的通知

所内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通知(际字〔201312 号)要求,科技处于91日起对我所因公临时出国团组相关信息在所科技处网站“内部资料”栏目进行事前公示和事后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事前公示指因公出国报批前对出访团组(含1人及以上团组)和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全部人员名单、单位、职务、出访国家、出访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路线、邀请函、邀请单位介绍、费用来源、出国预算等。 

  事后公示指出访团组回国后,应在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上述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经费开支和出访报告等。 

  201391前已上报但未执行的项目,需补办公示。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 杨绿娟

  电话:84379175   

  附件:1.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通知(际字〔2013〕12 号) 

      2.大连化物所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 

      3.大连化物所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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