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科院“关于报送2013年度我院与台湾地区学术交流活动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研究组:

  为落实2013年度我院对台交流的工作计划,请各研究组按以下要求及时报送各项对台交流合作计划:

  (一)请有关研究组于2012年9月15日前将2013年度拟在大陆举办的两岸学术会议计划报送我处。请各研究组按要求及时通过院ARP系统“国际合作”中的“海峡两岸会议”模块进行申报,并同时报送一份盖所章的纸质材料寄至院港澳台办。如需经费支持,请详细说明经费预算(注意:经费仅用于资助台湾学者应邀出席学术活动,不含国际旅费)。

  (二)组团赴台参会:请尽早(至少提前4个半月)向我处告知组团赴台方案,要求说明会议名称、赴台时间、地点、组团理由、团组成员情况及会议背景情况等。征得中国科学院港澳台办公室口头同意后,方可正式申请赴台立项手续。

  (三)邀请台湾地区高层官员和敏感人士来访或参加会议。请至少提前1个半月向我处报送台湾学者来访情况,说明被邀请者的基本情况、来访身份、来访目的、起止时间等。经中国科学院港澳台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发出邀请。其他一般台湾学者应邀来访,请登录“台胞来访”模块填写相关信息。 

  联系人:杨绿娟 84379175  yanglj@dicp.ac.cn

  相关链接:http://www.bic.cas.cn/tzgg/201208/t20120830_3636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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