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岛住宅选房时间通知

按照《长兴岛住宅选房方案》中规定时间,定于9月21、22日在礼堂进行选房并签订《购房定单》。

选房根据确定的排号进行,详细时间安排请见下附表

 

为了保证您的利益,请按要求时间到场,未能按时到场的将安排在补选时段选房。

选房时务必本人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及原《认购意向协议书》,直接签定《购房定单》,原《认购意向协议书》作废,收回。《购房定单》将标明所选房屋的面积、价格、付款信息等。签定《购房定单》后,不允许再退换。

                                长兴岛住宅工作小组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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