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辽宁省第二批领军人才和第六批优秀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

  根据《关于评选辽宁省第二批领军人才和第六批优秀专家的通知》,请各研究室、部推荐我所辽宁省第二批领军人才和第六批优秀专家候选人。

  一、省级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领域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包括获一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一项、二等两项及相当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2、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国家和省“十二五”重点工程建设的总设计师、总工程师;或者在重点技术引进、消化、开发、推广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工作中,创造性地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重大技术突破或解决了重大技术疑难问题、理论问题,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负责人。

  3、担任国家级学会所属各专业学会或二级学会副理事长及以上职务、省一级学会理事长职务,并有重要专著者;应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担任分会副主席以上职务或者在重要国际刊物上发表过4篇以上论文者(以列入科学引文索引、工程索引、科技会议录索引为准)。

  4、获得与以上内容相应的奖励或成果,并达到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家、学者。

  以上项目中所称的“主要完成人”和“主要负责人”是指国家级项目的第一至第三完成人或负责人,省部级项目的第一至第二完成人或负责人。计算受奖项目时,重复受奖项目只计算最高奖一次;首次参评的,可填报近五年内完成的获奖项目;连续参评的,只填报近三年内完成的获奖项目。

  二、创新型领军人才推荐人选除应具备省级优秀专家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专业贡献重大。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带领科研团队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对解决重大科技问题提出关键性对策并取得重要自主创新成果或重大理论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引领作用显著。具有战略眼光,能够正确把握本学科、本领域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新知识创造者、新技术发明者、新学科创建者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3、团队效应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善于带领团队不断提升科研和创新水平。科研团队五年内已经完成国家重大科研课题,或者有明确的技术路线且已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创新性成果。所领导的团队有固定的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研究所(室)或工作室等创新平台。

  几点说明:

  1、省领军人才和省优秀专家不需兼报,申报省领军人才视同申报省优秀专家;

  2、申报人选提前准备有关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曾获得省领军人才和省优秀专家者,如此次申报,只能填报评选为领军人才或优秀专家之后的业绩成果。

  请于3月7日前将候选人的《辽宁省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辽宁省第二批领军人才推荐人选名册》或《辽宁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表》、《辽宁省第六批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名册》电子版发送至yuhao@dicp.ac.cn

  联系人:于浩

  联系电话:8437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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