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国家自然基金申请人:

  请各位申请人在完成国家自然基金申请书后,按照基金申请书自查清单进行自查。并于3月10日前上交纸质申请书(1份)和自查清单(经本人签字确认)到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仅word文件即可,不要发送压缩文件包)。 

  附件: 《申请书自查清单》

  联系人:刘卫锋

  电话:9197

  Email:liuwf@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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