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在学研究生医药费报销时间的通知

2010年研究生医药费报销时间按照以往的规定办理,改为每单月第三周的星期三办理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改变时间则另行通知。

具体报销时间如下:

2010年1月13日、3月17日、5月12日、7月14日、9月15日、11月17日。

报销需要携带医疗证、卫生所开具的转诊单或急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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